1.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應繳交大考中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如附件)。
2.116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115年08月04日(二)公告,屆時務請貴單位轉知報名考生,詳閱「捌、身心障礙及重大傷 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3.網址:https://www.cee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