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部> 114學年度應重讀名單

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6-07-24 資訊群組 : 進修部

114學年度沙鹿高工進修部應予重讀生注意事項:

 

本(114)學年度學業成績未達到升級標準,依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1、12規定應重讀。

請學生自即日起至115年 8月5日(每日上午9點~12點)止依下列建議方案擇一辦理,逾時未返校辦理者,本校將依學籍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一、申請重讀者:

    曾經請領過同年級同學期學雜費補助者(例如休學、重讀、復學),無法再享政府補助。

    詳細資訊於附件一、二。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身分証正本核驗)

(2)一吋大頭照2張。(近一個月內最新照片)

(3)國中畢(修)業證書正本

二、申請休學、轉學或放棄學籍者:請備齊證件資料

(1)學生未滿18歲者,需家長監護人陪同到校簽署文件。

學生本人: 身分證正本、印章

家長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2)申請休學者,依教育部規定應先繳納休學期間之學生平安保險費用。

      (3)申請轉學者,請提供已獲錄取他校之証明資料並繳交一吋相片(2張)以利製作轉學証明書。預估3~5日取件(不含例假日)

       *應重讀名單如附件三*

          如對成績有任何疑問,請於7/27 中午12:00,將成績異議申請書(附件四)送至進修部註冊組辦公室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