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115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申請書、申請學生清冊及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獎學金Q&A各1份,請符合資格者依限提出申請

作者 : 試務組 發佈日期 : 2026-08-13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一、 依據本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 旨案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9月15日(星期二)起至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止,其程序如下:
(一)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及導師證明,逐級核章後送請學校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