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民眾服務社「臺中市立高中職暨國中優秀獎助學金」
作者 :
試務組
發佈日期 :
2026-09-16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1.受理期限:115年11閱30日前。
2.獲獎學生須於受獎日親自出席頒獎,當日未到場視同放棄。
3.詳細情形及申請表件請詳閱附件。
115民眾服務社-來函.pdf
115民眾服務社-實施辦法暨申請表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