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民眾服務社「臺中市立高中職暨國中優秀獎助學金」

作者 : 試務組 發佈日期 : 2026-09-16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1.受理期限:115年11閱30日前。
2.獲獎學生須於受獎日親自出席頒獎,當日未到場視同放棄。
3.詳細情形及申請表件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