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暨管理計畫。
二、甄聘類別及名額:正取乙名,備取若干名。 三、聘用期間:
(一)自實際到職日至 116年 1 月 20 日止。(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公文辦理)。
(二)視教育局相關經費、個人服務績效、本校相關規定決定是否續聘。(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公文辦理)
四、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
(二)擁有高度的熱忱,人格具有愛心、耐心和關心等特質。
(三)熟悉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行為和學習模式。
(四)具特教服務相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優先遴聘;有教助員經驗者尤佳。
五、工作內容:
協助教師進行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照顧、學業學習、團體適應等。
主要項目:
(一)配合學生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上課偶發事件,並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學生生活起居、學習操作教具教材及生活學習等事宜。
(二)需依實際服務時間上網填寫教助員日誌。
(三)接受學校或教育局辦理9 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聘用薪資及工作時間:
(一)採時薪制,依教育局核定金額計算(依政府基本工資時薪調整),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勞健保投保事宜。
(二)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週共20 小時(服務時間依教育局核定公文及學生需求彈性調整)。
七、簡章公告時間:115年8月27日起
八、報名日期: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並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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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15 年 9 月 02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至 10 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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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15 年 9 月 0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至 10 時。(逾時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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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次招考報名日期 |
115 年 9 月 04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至 10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九、報名方式:
(一)攜帶相關證件正、影本親自或委託辦理。
(二)報名地點及聯絡方式: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
電話:(04)26621795#209。
(三)報名費:免收。
(四)報名繳驗資料:
1.報名表。
2.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4.本人最近 2 吋脫帽半身照 1 張(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7.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正本(正本驗畢發還,無則免附)。
8.其他相關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復健治療或其他服務等經驗)(無則免附)。
十、 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審查(30%)和面試(70%),符合報名資格者,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十一、甄選日期與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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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次招考日期 |
115 年 9 月 02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30 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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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次招考日期 |
115 年 9 月 03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 30 分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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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次招考日期 |
115 年 9 月 04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30 分起。 |
※甄選地點:本校育智大樓一樓學輔一教室
十二、錄取公告:115 年9 月02 日(星期三)下午6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十三、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陳報臺中市政府核備,並應利用機會參加特教相關研習。
(二)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若因法令政策更改、教育局核定時數變動,或教學績效不佳時無條件終止聘約,不得異議。
十四、 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