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國語文競賽相關資訊(演說與朗讀題目與參賽名單等)
115學年度國語文競賽相關資訊
一、競賽時間:115年10月28日(三)第五、六節。
二、辦理對象:高一、高二、高三及綜職科自由報名(每班每項至多2名)。
三、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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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比賽地點 |
報到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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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朗讀 |
紡織二甲教室 (智401) |
資處二甲教室 (智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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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級朗讀 |
紡織二乙教室 (智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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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演說 |
機械二甲教室 (智405) |
製圖二甲教室 (智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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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級演說 |
機械二乙教室 (智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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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文 |
汽車二甲教室 (智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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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音字形 |
汽車二乙教室 (智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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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法 |
選修教室 (普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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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評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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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競賽方式及使用時間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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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 讀 |
1.登台前5分鐘,現場抽題 2.每人朗讀3分鐘;以文言文為題材 (篇目賽前公佈於學校網站) |
1.語音(發音及聲調):50%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40%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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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文 |
1.90分鐘,題目現場公佈 2.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 限制,但須加注標點符號,並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
1.內容與結構:50% 2.邏輯與修辭:40% 3.書法與標點: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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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音字形 |
1.競賽時間10分鐘 2.注音及國字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1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字音50字,字形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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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 說 |
(題目賽前公布於學校網站) |
1.語音(聲、韻、調): 45%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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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法 |
比賽時間40分鐘,題目現場公佈,當場臨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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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項
1.參加朗讀及演講同學請於12點55分準時至比賽場地報到。
2.比賽成績由各評審老師審議後公布。
六、獎勵
各項獎勵選取各組成績最優前三名,由學校頒發獎狀及禮券並於期末總成績加分
第一名:頒發300元禮券,上學期國文學期成績總分加3分。
第二名:頒發200元禮券,上學期國文學期成績總分加2分。
第三名:頒發100元禮券,上學期國文學期成績總分加1分。
參加獎:頒發參加證明,上學期國文學期成績總分加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