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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室宣導:「詐騙車手」刑責宣導

作者 : 教官室 發佈日期 : 2025-06-17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教官室宣導:

各位同學,隨著網路詐騙的增加,「詐騙車手」的問題日益嚴重。為避免同學涉詐,根據《刑法》,詐騙車手的刑責,依刑法第339條之4,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此外,詐騙車手常被認定為詐騙集團成員,適用加重詐欺罪,刑責將更為嚴重。如果涉及洗錢或組織犯罪,依情節嚴重程度,刑責甚至可達十年以上,並可能面臨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的處罰。

對於未成年人來說,「被害人有損失錢財」且「有提出民事求償」,監護人也有連帶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參與詐騙行為,監護人可能因未能妥善監督而承擔法律後果,這將影響整個家庭。希望大家能提高警覺,遠離詐騙行為,做一個誠實守信的好學生(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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