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推薦績優認輔教師予輔導處彙整推薦喔!
發佈日期 :
2025-08-13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主旨: 檢送臺中市114年度國高中績優認輔教師暨志工獎勵檢核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送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為肯定各校教師與志工志願輔導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培養健全人格,落實輔導工作,特辦理表揚活動。經評核為績優者,認輔教師核敘嘉獎1次,認輔志工頒發獎狀1幀,以資鼓勵。
三、 請踴躍薦送「113學年度」績優認輔教師(專兼任輔導教師除外)暨志工,並於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備齊彙整名冊、「參與個案輔導檢視表」及「參與個案輔導紀錄表」(請先行隱匿個資),逕寄市立霧峰國民中學輔導室(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國中路110號),俾供評審委員審閱,相關資料經審查完畢即由承辦學校銷毀,逾期送件恕不予受理。
四、 請各校務必依計畫所附之檢視表及紀錄表薦送,若非使用指定格式者,歉難受理。
五、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學校聯絡人市立霧峰國中李枝芳主任或周佳美組長,連絡電話:(04)23393175轉分機240、241。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11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為肯定各校教師與志工志願輔導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培養健全人格,落實輔導工作,特辦理表揚活動。經評核為績優者,認輔教師核敘嘉獎1次,認輔志工頒發獎狀1幀,以資鼓勵。
三、 請踴躍薦送「113學年度」績優認輔教師(專兼任輔導教師除外)暨志工,並於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備齊彙整名冊、「參與個案輔導檢視表」及「參與個案輔導紀錄表」(請先行隱匿個資),逕寄市立霧峰國民中學輔導室(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國中路110號),俾供評審委員審閱,相關資料經審查完畢即由承辦學校銷毀,逾期送件恕不予受理。
四、 請各校務必依計畫所附之檢視表及紀錄表薦送,若非使用指定格式者,歉難受理。
五、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學校聯絡人市立霧峰國中李枝芳主任或周佳美組長,連絡電話:(04)23393175轉分機24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