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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時程。

作者 : 人事室 發佈日期 : 2026-02-10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1.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2月3日中市教人字第1150010872號函轉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234號書函辦理。
  2.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教育部刻正協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進行後續執行事項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為維護退休人員權益,暫依原審定之計算單(重審單)金額核發退休金,俟相關系統修正完成後,教育部將另行通知有關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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