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部> 114學年度應重讀名單
發佈日期 :
2026-07-24
資訊群組 :
進修部
114學年度沙鹿高工進修部應予重讀生注意事項:
本(114)學年度學業成績未達到升級標準,依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1、12規定應重讀。
請學生自即日起至115年 8月5日(每日上午9點~12點)止,依下列建議方案擇一辦理,逾時未返校辦理者,本校將依學籍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一、申請重讀者:
曾經請領過同年級同學期學雜費補助者(例如休學、重讀、復學),無法再享政府補助。
詳細資訊於附件一、二。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身分証正本核驗)
(2)一吋大頭照2張。(近一個月內最新照片)
(3)國中畢(修)業證書正本
二、申請休學、轉學或放棄學籍者:請備齊證件資料
(1)學生未滿18歲者,需家長監護人陪同到校簽署文件。
學生本人: 身分證正本、印章。
家長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2)申請休學者,依教育部規定應先繳納休學期間之學生平安保險費用。
(3)申請轉學者,請提供已獲錄取他校之証明資料,並繳交一吋相片(2張)以利製作轉學証明書。預估3~5日取件(不含例假日)
*應重讀名單如附件三*
如對成績有任何疑問,請於7/27 中午12:00,將成績異議申請書(附件四)送至進修部註冊組辦公室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