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建教合作是透過學校與僱主間之合作安排下,學生一方面在學校中修習一般科目及專業理論課程,一方面到相關行業接受工作崗位訓練,以利就業準備的一種職業教育方案。
(1)建教合作之學生,在建教合作機構稱為 建教生 。
(2)建教合作之事業機構稱之為 事業機構。
2.種類 職業學校辦理建教合作教育,常見的種類有:
(1)輪調式 :以兩班實施輪調,輪調期間一至三個月為原則。
(2)實習式 :
a. 一年級以寒暑假期間辦理為原則。
b. 二年級除了在假期或寒暑假以外,在學期中實施以不超過五週為原則。
c. 三年級除了在假期或寒暑假以外,在學期中實施以不超過十二週為限。
(3)階梯式 :一、二年級在學校接受基礎及專業理論教育、三年級在事業單
位接受專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