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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暨社區共讀站資源使用要點

1090414圖書館委員會討論

1090420行政會議通過

1091006行政會議通過

壹、本校圖書館為提供本校教職員生於上學日進入圖書館之使用,訂定本要點。

貳、適用對象:本校全體教師、職員及學生及社區人士。

叁、場地使用與借用:

一、開館時段為上午8001230及下午13:30-17:00休息,如遇段考、競賽管理、場地維護等時間變更,則以圖書館網站公告之時間為主。

二、開館時間開放本校教職員使用,如欲申請之活動、會議、研習使用,請至少提前一個工作天進行場地登記,如需進行場地登記,請至本校網頁或圖書館網站進行登記借用,以控管到館人數。

三、本校學生可於開館時段內的下課時間到館使用,上課及午休時間一律不開放學生個人使用,學生如需於上課時間使用圖書館資源,須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申請借用並進行場地登記,並由任課教師全程在館陪同,如需進行場地登記,請至本校網頁或圖書館網站進行登記借用,以控管到館人數。

肆、入館前注意事項:

一、學生入館閱讀,應著校服,以便識別。

二、嚴禁帶食物、飲料進入圖書館內任何場所,開水除外。

三、除隨身備用之文具外,不得攜帶書包或手提袋等其他物品。

四、隨身書包或背包嚴禁帶入書庫區,請放於查閱區的置物櫃中,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伍、閱覽注意事項:

一、請勿在閱覽區內喧嘩、談笑、吸菸、進食、或隨意拋棄紙屑,且沙發區不得躺臥。

二、閱讀區桌椅不得任意搬動或佔位。

三、書刊閱畢後,請放還原處,切勿攜出館外。

四、請愛護報章圖書,如有剪裁污損或毀壞等情事,應負賠償責任。

五、閱畢,請將坐椅靠攏,桌面保持整潔。

六、如有討論請輕聲,並不得影響其他閱覽使用者,如為申請使用之活動、會議、研習等除外。

陸、視聽資料及視聽器材使用注意事項:

一、本校圖書館所存放之視聽媒體資料(包括CDVCDDVD、錄影帶、錄音帶、幻燈片、投影片等)視聽資料可供教職員工借出參考,學生及社區人士(個人)僅供館內使用。

二、借出之資料,當日用畢,請即歸還,以免影響他人教學或自學。

三、視聽媒體資料僅供教職員工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進行登記使用。

四、對視聽器材與資料,應善加愛護,妥為使用,如有故意損毀情事,應負賠償之責。

五、未經本校許可之校外音帶或影視物品,嚴禁帶入館內錄放。

柒、借閱注意事項:

一、本館出借圖書規則:

1.教職員工:借出圖書期刊及視聽資料總數為10冊(卷)。借期30日(含例假日)。

2.學生:借出總數為5冊(卷),借期14日(含例假日),續借1(7日)。

3.班級讀書會:借出總數為40冊(卷),借期90日。

4.社區人士(個人):借出總數為5冊(卷),借期14天,續借1(7日)。

5.漫畫、當期期刊/雜誌、字典、辭典、百科全書或珍貴圖書,裝訂成冊之報章期刊等,概不出借。

6.借出圖書,不得圈點、評註、摺角或污損,如有損壞或遺失等情事,應按章賠償。  

二、歸還要項:

1.借閱資料(含視聽資料)應按期歸還,逾期冊數超過二冊者,暫停借閱權利七天。

2.資料逾期一個月仍未歸還者,視為遺失,借閱者應於一週內辦妥賠償手續。

3.借閱之資料若遺失或嚴重損毀時,借閱者得依下列方式於一週內辦妥賠償手續:

(1)賠償時,借書人應依照原書名稱、著作者、出版處及版次,自行購買賠償。

(2)如有遺失或毀損叢書中之任何一冊,而不能單冊購買者,應購整套叢書賠償。

(3)市面上無法買到之絕版書籍,經呈報備核後,借書人應以原書價二倍之價款賠償。

(4)借書人接到圖書館之賠償通知單後,兩周之應將賠償之圖書,送交本館結清手續。

(5)外界贈送之書刊、絕版書等由本館專案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