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班IEP空白表格 已完成的IEP請寄至:resource@mail.slvs.tc.edu.tw
設班沿革 |
(一)依據教育部97.8.25部授教中(一)字第0970512549號函,九十七學年度各校應設立資源班。 (二)97年10月成立資源班一班。 |
教育宗旨 |
(一)經由正確的教育診斷過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並運用有效教學、輔導策略,使身心障礙學生的潛能獲得充分發揮。 (二)培養身心障礙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人際關係及健全人格,俾使其適應學校及未來的社會生活。 |
輔導對象 |
(一)經直轄市或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者,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十二年安置分發入學。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由聯合招生委員會按成績分發入學。 |
安置方式 |
(一)排課方式: 1.抽離方式:利用原班該科目上課時段到資源班上課。 2.外加方式:利用原班週會、聯課活動、午休、作業指導等時段為之。如需動用部份科目上課時段,應於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決定。 (二)排課原則: 1.抽離方式:學生與原班同學程度差異太大,無法跟上進度之學科。 2.外加方式:程度差異不大,易趕上普通班進度之學科、及因其身心障礙所需之特殊訓練,以外加式為主。 |
工作內容 |
(一)學習輔導 (二)生活輔導 (三)心理輔導 (四)親職輔導 (五)諮詢服務 (六)轉銜服務 (七)行政支援 (八)特教知能推廣 (九)專業資源整合服務 |
聯絡方式 |
特教組 資源班è(04)2262-1795 分機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