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沙鹿高工107年度第1學期一年級班際籃球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提倡全校運動風氣、提高籃球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加強班季聯誼 及增進團隊合作,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三、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中午12:00至13:00。
四、比賽場地:本校籃球場
五、參賽單位:本校一年級以班為單位。
六、報名方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1月22日12:00止,逾期不受理。
(二)地點:體育組王詩宏組長,聯絡電話(04)2662-1795轉331。
(三)人數:高男組報名人數為10人,高女組報名人數5人。
七、競賽規則及方法:
(一)競賽組別:採高男(5對5全場)、高女(3對3半場)兩組,每班須組派乙隊參加,採單敗淘汰制取優勝前三名。
(二)高男組比賽規則:
1.採用最新年度之國際籃球規則,部份規則乃是為本次比賽順利進行所修改,參賽隊伍需服從之。
2.比賽分上、下半場進行,各半場時間為8分鐘,中場休息1分鐘,比賽中途不停錶,下半場最後2分鐘停錶,暫停則停錶1分鐘。最後加總之總分,即為勝負之判決。
3.若遇比賽結束雙方同分,則加賽3分鐘,重新選籃〈跳球〉,若得分再相同則兩隊派代表交互罰球,先領先一球者為勝隊。。
4.暫停一次為1分鐘,每場比賽上下半場共可暫停各乙次。
5.比賽中途若遇球員受傷,比賽暫停且停錶,另派替補球員上場比賽。
6.如有對球員口出穢言者,判技術犯規乙次,如對裁判口出穢言者,則該學生取消該場次參賽資格,該名同學並依照校規懲處。
7.個人犯規滿3次離場;團體犯規滿5次始罰球(上下半場分開)。
(三)高女組比賽規則:
1.每場比賽時間為8分鐘;若得分先達到7分者即為勝隊。
2.得分判定情況如下:
⊙投球中籃算一分⊙罰球兩罰均中算一分⊙兩罰中一罰球者擁有球權。⊙兩罰未中喪失球權。
3.比賽不計團隊犯規次數,個人犯規滿3次需離場,比賽中所有投籃動作犯規,均判罰球兩次,非投籃犯規或違例,則由對隊獲得控球權。
4.所有發球需均由對方先觸球及雙腳站於球線後開始比賽,發球後必須傳出,不得直接投籃,否則喪失控球權,每次發球時,均由對方觸(摸)球。
5.抄截獲球,投籃不算,而且防守隊員接得籃板球時,均需雙腳重回三分線外,未回三分線外進攻者,得分不算,並喪失控球權。
6.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記錄員以碼錶計時,除暫停時間,球員受傷、交換球員,或判決抗議等需停錶外,其餘比賽時間一律不得停錶,每隊可暫停一次其暫停時間為30秒。
7.比賽時間終了時,若得分相同則兩隊派代表交互罰球,先領先一球者為勝隊。
八、比賽抽籤:
(一)107年11月29日(星期四)12:30於體育組集合抽籤。
(二)如未出席者由體育室代抽。
九、技術會議:107年11月29日(星期四)12:40於體育組進行會議。
十、注意事項:
(一)患有慢性疾病及不適激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加,注意自身健康安全。
(二)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球隊有關人員侮辱裁判事情發生時,除按規則規定處理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三)各班康樂股長為領隊,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球隊報名手續,並參與領隊會議,負責聯絡比賽相關事宜,協助賽程順利進行。
(四)球員必須穿著運動服否則不得上場比賽並攜帶學生證備查,球隊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時,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
(五)比賽球隊應於比賽前五分鐘到場準備、比賽唱名後逾五分鐘未完成報到之隊伍以棄權論。
(六)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該場裁判定之其判決即為最終決。
1.請各隊保持運動家精神並服從裁判之判決。
2.各領隊應鼓勵同學到場加油並參與活動。
3.遇雨時賽程由大會另行公佈,請各領隊注意。
(七)一年級籃球賽二、三年級需進教室午休,依正常時間作息,不可留至操場加油,一年級比賽班級可以留至操場為班上加油,比賽完畢則馬上進教室午休,未比賽班級不可逗留操場。
十一、申訴:
(一)有關競賽場上發生的問題含球員之資格問題等,各單位應以書面由領隊或導師簽章向體育組提出。
(二)申訴之結果,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二、獎勵:
冠軍:獎狀乙張、嘉獎二次。
亞軍:獎狀乙張、嘉獎乙次。
季軍:獎狀乙張、嘉獎乙次。
十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