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沙鹿高工107學年度第二學期二年級班際排球競賽規程
宗旨:為提倡全校運動風氣、提高排球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加強班際聯誼及增進團隊合作,特舉辦本比賽。
一、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4日至3月15日,中午12:10至13:00、(三)週會。
三、比賽場地:沙鹿高工排球場
四、參賽單位:本校二年級以班為單位。
五、報名方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08年2月22日(五)12:00止,逾期不受理。
(二)、地點:體育組王詩宏組長,聯絡電話(04)2662-1795轉331。
(三)、人數:每隊報名人數為10人,下場比賽人數6人。
六、競賽規則及方法:
(一)競賽組別:男子組、女子組。
(二)比賽規則:採用國際排球規則,比賽分數由體育組定之每局15分3戰2勝制。
1、各班須組隊參加。
2、採單敗淘汰制。
3、各組取前三名。
七、比賽抽籤與技術會議:
(一)108年2月26日(星期二)12:30於體育組集合抽籤。
(二)如未出席者由體育室代抽。
八、注意事項:
(一)患有慢性疾病及不適激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加,注意自身健康安全。
(二)各班康樂股長為領隊,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球隊報名手續,並參與隊會議,負責聯絡比賽相關事宜,協助賽程順利進行。
(三)未經報名註冊之球員不得上場比賽。
(四)球員必須穿著運動服否則不得上場比賽並攜帶學生證備查。
(五)比賽球隊應於比賽前五分鐘到場準備、比賽唱名後逾十分鐘未完成報到之隊伍以棄權論。
(六)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該場裁判定之其判決即為最終決。
1.請各隊保持運動家精神並服從裁判之判決。
2.各領隊應鼓勵同學到場加油並參與活動。
3.遇雨時賽程由大會另行公佈,請各領隊注意。
(七)二年級排球賽一、三年級需進教室午休,依正常時間作息,不可留至操場加油,二年級比賽班級可以留至操場為班上加油,比賽完畢則馬上進教室午休,未比賽班級不可逗留操場。
九、申訴:
(一)有關競賽場上發生的問題含球員之資格問題等,各單位應以書面由隊長或導師向體育組提出。
(二)申訴之結果,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附則:
(一)球隊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
之權利。
(二)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球隊有關人員侮辱裁判事情發生時,除按規則規定處理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十一、獎勵:
冠軍:獎狀乙張、嘉獎2次。
亞軍:獎狀乙張、嘉獎1次。
季軍:獎狀乙張、嘉獎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