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適能工作小組
主任委員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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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級導師代表及體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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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員生社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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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進修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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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實習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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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圖書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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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輔導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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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總務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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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學務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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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教務處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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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家長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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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 學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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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體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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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沙鹿高工提升學生體適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 教育部定領提升學生體適能實施計畫辦理。
二、 教育部體育署提昇學生體適能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 鼓勵學生積極從事體育活動使學生及早養成規律的運動習慣,提昇體適能。
二、 推廣校內體育教育相關活動培養學生及教職員工養成規律運動習慣,以增進健康體適能與疾病預防效果。
參、主辦單位: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學務處體育組
肆、實施步驟:
一、 建立組織:成立體適能工作小組,由學生、教師及家長代表組成,校長擔任召集人。
二、 每學年度:
《一》辦理全校學生體適能護照。
《二》增加辦理教職員工體適能護照。
《三》繼續辦理並評量師生推動體適能績效。
伍、體適能護照測驗項目:(詳見測驗方法與工具)
一、 身體質量指數(身體組成)
二、 坐姿體前彎(柔軟度)
三、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腹肌肌力與肌耐力)
四、 立定跳遠(瞬發力)
五、
六、
陸、實施方法:
一、 辦理學生體適能檢測。
二、 參加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學生體適能承辦人員說明會。
三、 參加教育部體育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體適能種子教師研習,推委體育教師參加以培育具備正確體適能和運動方式之師資。
四、 成立本校推動體適能工作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體育組長擔任執行秘書並舉辦體育教師及相關人員協調說明會,辦理體適能測驗研習。
五、 每學年學期開學後,利用體育課完成體適能檢測登錄工作。
六、 學生及教師共同參照體適能常模表登錄體適能等級於評量欄內並請家長於簽章欄內簽註意見。
七、 加強辦理本校校內體育活動,每學年至少辦理運動大會、游泳活動、新式健身操、班際籃球賽、羽球賽、桌球賽、排球賽,並輔助學生自行操作紀錄運動行為,針對特殊個案輔導增強身體活動與增進體適能。
八、 體育組依據標準報備申請核准體適能成就獎章及參加獎。
九、 學校運動場地假日全面開放,提供學生及社區民眾適當之運動場所,必要時,商請體育教師在場指導。
十、 暑假期間辦理體育育樂營,全面辦理游泳教學並開放社區民眾自由報名參加。
柒、經費:
一、 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各校辦理體育活動,以配合有效推動提昇學生體適能計畫各項事宜。
二、 本校在學務處經費項下編到相關預算支應本項工作之執行。
捌、實施效益:經由本校推動體適能教育及辦理各項體育活動逐年提升百分之五的學生健康體適能,達成教育部訂定之體適能常模百分等級的百分之五十為目標。
玖、獎勵:
一、 體適能成就獎以教育部最新公佈之台閩地區學生體適能常模為依據,獎勵標準如下:
1.項體適能成績均達百分等級五十(%)以上者,核發銅質獎。
2.各項體適能成績均達百分等級七十五(%)以上者,核發銀質獎。
3.各項體適能成績均達百分等級八十五(%)以上者,核發金質獎。
二、 凡每學期規律參與運動達十二週以上,每週至少三次,且運動三十分鐘以上,經體育授課教師審核通過者,核發運動參加獎。
三、 熱心協助推動體適能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由體育組簽請校長依權責予以獎勵。
壹拾、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