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工作職掌:

一、出納手續,依行政院頒「出納管理作業手冊」規定辦理。
二、現金出納保管及編製現金結存表
三、公庫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出納。
四、公庫支票及領款之會簽。
五、填具收款收據及公庫支票保管。
六、員工薪資、退休金、年終獎金及慰問金等之請領、發放及代扣解繳。
七、代收款、代辦費、暫收、暫付、預付、墊付款項之收支保管及存解。
八、學生註冊繳費單製發、核驗。
九、辦理廠商付款事宜。
十、單據抵現情事,與核定額度亦須相符,如有不符,必須編製銀行或公庫存款差額解釋表。
十一、傳票送達後迅速辦理收付款項。
十二、保管現金、票據、有價證券,檢核須與帳面相符。
十三、各種簿表,齊全建置,相關紀錄詳實完備。
十四、收付款項,隨時登帳。
十五、辦理教職員工所得稅扣繳事宜。
十六、辦理教職員工年度健保繳費證明核發。
十七、零用金支付與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