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數位講桌使用管理要點
108年4月17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提供老師資訊融入教學,本校設置數位講桌設備。為規範數位講桌之管理,促進數位講桌之有效運用及妥善維護,特訂定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數位講桌使用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使用範圍:數位講桌設備使用包括個人電腦、控制面板、鵝頸式麥克風、喇叭、擴大機及網路連結等。
三、適用對象:數位講桌設備提供全校教師教學使用,本校任課教師均得依據編排之課表,於教室使用相關設備。
四、使用數位講桌應注意事項:
(一)各班級具有使用、管理班級電腦之權利與責任,各班資訊股長協助班 級管理電腦之使用、維護設備、故障報修等事宜,學期末由導師依學 生獎懲辦法予以獎勵。
(二)各班級下課後應將電腦及投影機關機。關機時必須由控制面板進行關 機處理,請勿直接按壓電腦及投影機開關。
(三)投影機開關機時反應較慢,請稍待十秒鐘等待投影機做開關機動作, 勿重覆按壓控制面板開關。
(四)數位講桌系統具自動還原功能,重新開機系統會自動還原,如有資料 要儲存,請使用雲端或隨身碟做資料儲存備份。
(五)發現設備故障而無法排除時,由資訊股長至教務處設備組填報故障, 並停止使用該項設備,由設備組檢視維護或維護廠商進行維修。
(六)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切勿使用非法或有版權爭議的軟體及媒材。
五、損壞數位講桌各項設備或私自將設備攜出之個人或班級,除須照價賠償或自行恢復原狀外,並依本校學生獎懲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