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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數位講桌使用管理要點

108年4月17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提供老師資訊融入教學,本校設置數位講桌設備。為規範數位講桌之管理,促進數位講桌之有效運用及妥善維護,特訂定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數位講桌使用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使用範圍:數位講桌設備使用包括個人電腦控制面板鵝頸式麥克風喇叭擴大機及網路連結等。

三、適用對象:數位講桌設備提供全校教師教學使用,本校任課教師均得依據編排之課表,於教室使用相關設備。

四、使用數位講桌應注意事項:

(一)各班級具有使用、管理班級電腦之權利與責任,各班資訊股長協助班   級管理電腦之使用、維護設備、故障報修等事宜,學期末由導師依學   生獎懲辦法予以獎勵。

(二)各班級下課後應將電腦及投影機關機。關機時必須由控制面板進行關        機處理,請勿直接按壓電腦及投影機開關。

(三)投影機開關機時反應較慢,請稍待十秒鐘等待投影機做開關機動作,   勿重覆按壓控制面板開關。

(四)數位講桌系統具自動還原功能,重新開機系統會自動還原,如有資料   要儲存,請使用雲端或隨身碟做資料儲存備份。

(五)發現設備故障而無法排除時,由資訊股長至教務處設備組填報故障,   並停止使用該項設備,由設備組檢視維護或維護廠商進行維修

(六)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切勿使用非法或有版權爭議的軟體及媒材。

五、損壞數位講桌各項設備或私自將設備攜出之個人或班級,除須照價賠償或自行恢復原狀外,並依本校學生獎懲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