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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各類減免補助金額試算表,政府減免補助只能擇優其一:

一、特殊身份(含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學生本人需符合家庭所得低於220萬以下條件),申請通過後按比例減免學、雜與實習費用。

序號

補助身分

學費補助

雜費、實習費補助

1

低收入戶學生

 

學費、雜費、實習費補助100﹪

2

重度身障學生或身障子女

3

中度身障學生或身障子女

學費全額補助

雜費、實習費補助70﹪

4

中低收入戶

學費全額補助

雜費、實習費補助60﹪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子孫

6

輕度身障學生或身障子女

學費全額補助

雜費、實習費補助40﹪

7

持鑑定證明

8

原住民學生

補助助學金11,000元、伙食10,500元、住宿3,500

9

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

依相關基準核予全公費、半公費,或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10

軍人子女

減免學費十分之三(1872)(需與免學費擇優申請)

二、專業群科(化工科、機械科、汽車科、製圖科、電子科、資訊科)、普通高中學制(體育班)全面免學費補助。

三、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紡織科、染整科),全面免學、雜費補助。

四、實用技能學程(商用資訊科),全面免學、雜費補助。

五、建教合作班(建教班),全面免學、雜費補助。

 

相關法令:

1、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

2、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3、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經濟弱勢補助 相關法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