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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沙鹿高工教務處註冊組作業申請表單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1 新生報到編班標準作業流程
2 學生註冊標準作業流程
3 休學標準作業流程
4 轉學標準作業流程
5 復學標準作業流程
6 放棄學籍標準作業流程
7 適性轉科作業流程
8 畢業證書補發申請標準作業流程
9 學生證遺失申請補發標準作業流程
10 畢業離校標準作業程序
11 更改姓名、學籍資料標準作業程序

 

項目編號 1
項目名稱 新生報到編班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以各入學委員會的榜單為依據,辦理報到。

二、張貼海報,佈置報到會場。

三、通知各協辦單位。

四、報到新生資料核對無誤後函報入學委員會並轉入學籍系統。

五、依據入學管道、男女比例、特殊學生比例等作 S 型常態編班。

六、編定學號、班級、座號,並公告之。

控制重點

一、確定榜單與新生報到通知單需相符。

二、報到日動線與活動程序需順暢。

三、追蹤未報到學生。

四、正確函報新生報到名冊。

五、詳細校對編班名冊。

法令依據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一、新生家長說明須知

二、學生國中畢業證書

項目編號 2
項目名稱 學生註冊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調查各項學生減免名單。

二、製作註冊須知(協同相關單位擬定)。

三、舊生於返校日,新生於始業輔導日發放資料。

四、學生證註冊章。

控制重點

一、減免身分與金額依相關公文規定辦理。

二、舊生減免項目之申請於每學期末辦理下個學期之申請。

三、新生減免項目之申請於開學前申請辦理。

四、加強註冊須知說明。

法令依據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特殊身份補助申請書
項目編號 3
項目名稱 休學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辦理休學須持有關證明文件(因病須附醫院證明,因故須附書面證明)及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二、學生填列休學各項申請書。

三、休學以一學年為原則,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學年。

四、核准後收回學生證,開立休學證明書。

五、登錄建檔函報主管機關。

六、登錄教育部助學補助系統。

控制重點

一、承辦人員審查休學申請書及檢附證明文件。

二、休學期間學生仍應至衛生組辦理學生平安保險。

三、休學年限之控管。

四、依規定期限函報學籍名冊。

法令依據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休學申請書
中途離校學生資源一覽表
項目編號 4
項目名稱 轉學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辦理轉學須持有家長及監護人同意書。

二、學生填列轉出申請書。

三、核准後收回學生證,開立轉學證明書。

四、登錄建檔函報主管機關。

五、登錄教育部助學補助系統。

控制重點

一、承辦人審查轉出申請書及家長監護人同意書。二、確認學生轉出學校名稱。

三、依規定期限函報學籍名冊。

法令依據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轉學申請書
中途離校學生資源一覽表
項目編號 5
項目名稱 復學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查明學生應復學名冊通知學生。

二、學生填寫復學申請書。

三、相關單位主管、校長核准。

四、辦理註冊、繳費。

五、登錄建檔函報主管機關。

六、登錄教育部助學補助系統。

控制重點

一、確定復學名冊並通知學生。

二、追蹤學生完成註冊程序。

法令依據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一、復學申請書

二、免學費申請書

三、特殊身份補助申請書

項目編號 6
項目名稱 放棄學籍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學生因故申請放棄學籍須繳交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相關證明。

二、學生填寫放棄學籍申請書。

三、相關單位主管、校長核准。

四、收回學生證。

五、登錄建檔函報主管機關。

六、登錄教育部助學補助系統。

控制重點

一、學生如係因輔導放棄學籍應有訓輔會議決議為依據。

二、學生如係自動放棄學籍,應取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三、依規定期限函報主管機關。

法令依據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放棄學籍申請書
項目編號 7
項目名稱 適性轉科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公佈適性轉科簡章。

二、受理學生適性轉科報名。

三、進行學生適性適性轉銜輔導。

四、進行學生適性轉科審查。

五、簽請校長核定。

六、公告適性轉科名單及個別通知。

七、適性轉科登錄與建檔。

八、登錄教育部助學補助系統。

控制重點

一、適性轉科辦理時程為第二次期中考後辦理。

二、確認各科轉科名額。

三、依規定期限函報教育主管機關。

法令依據 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科)作業規定
使用表單 本校適性轉科申請書與轉銜輔導紀錄表及家長同意書
項目編號 8
項目名稱 畢業證書補發申請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填寫『畢業證書』補發申請書。

二、驗證身分證件。

三、申請人繳交工本費。

四、校長核定。

五、蓋用鋼印,文書組用印。

六、核發畢業證書。

七、申辦日後三〜五日工作天內取件。

八、近三個月內二吋相片二張。

控制重點

一、 確實驗證申辦人及代理人身份。

二、 如採委託辦理需申請人檢附委託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法令依據 依據校內行政會議通過
使用表單

一、畢業證書補發申請書

二、委託書

項目編號 9
項目名稱 學生證遺失申請補發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1.目前學生證已統一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數學生證雲端卡務系統」處理,請直接點擊相關連結。

2.相關臺中市數位學生證辦理問題可參詢臺中市數位學生證 Q&A

項目編號 10
項目名稱 畢業離校標準作業程序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 核對符合畢業資格學生名冊。

二、 畢業班級填寫離校手續單並至各處室核章。

三、 班級繳回學生證,繳回離校手續單。四、 以班級為單位簽領畢業證書。

五、 離校手續完成。

控制重點

一、 由生輔組提供德行未符畢業條件名單及會議紀錄並加以控管。

二、 學生須確實完成離校手續後始發畢業證書。

三、 學生之畢業證書須親自簽領。

法令依據 依據校內行政會議通過
使用表單 離校手續單
畢業證書簽領單
項目編號 11
項目名稱 更改姓名、學籍資料標準作業程序
承辦單位 註冊組

作業程序說明

一、 學生填寫申請書。

二、 繳交戶籍謄本或查驗身分證。

控制重點

一、 備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二、 畢業生申請改註畢業證書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應持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連同畢業證書送請學校辦理,經審核屬時後,准予改註。

法令依據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使用表單 更正學籍記載事項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