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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沙鹿高工電子科科友會組織章程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沙鹿高工電子科科友會』,以下簡稱「本會」,設址於國立沙鹿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電子科。

第二條:本會以加強「沙鹿高工電子科科友會」校友之連繫,增進彼此情誼、團結互助為宗旨。

第三條:本會之主要任務為

.促進科友彼此之聯繫

.建立科友資料及協助查詢

.舉辦專題講座、或聯誼活動,增廣見聞並促進科友間情誼

.加強與母校及校友會間聯繫

.其他相關事宜

第四條:凡是本校電子科畢業學生皆為本會正式會員。

第五條: 組織

一、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由年度會員大會票選,最高票者為之 

二、本會設總幹事一名、文書組、總務組、康樂組及資訊組:各組設組長一人,從會員互選,各組組長為無給職

三、本會設各屆各班召集人一人

第六條:組織執掌

一、會長:綜理本會一切事宜

二、副會長:協助會長綜理本會一切事宜

三、總幹事:執行本會事務,協助會長綜理本會一切事宜

四、文書組:協助處理有關本會會員資料建立及聯繫事宜

五、總務組:管理本會經費運用及收費事宜

六、康樂組:本會活動之策劃及聯誼活動之舉辦

七、資訊組:網頁製作與管理

八、召集人:將科友會公告通知所負責的該班科友

第七條:經費

一、活動會員所繳之費用(視各次活動支出另訂之)

二、每年年費(視所需由會長公佈費用)

三、自由捐助

第八條:本會每年舉行會員大會乙次,選出會長、副會長。再由會長、副會長指派總幹事及各組組長各一名。

第九條:每年畢業班級於畢業前夕在班上選出召集人並且推薦出會長、副會長候選人。召集人及候選人需主動連絡該任會長。

第十條:活動內容

一、規劃並執行各項學術性研討

二、規劃並執行科友間各項康樂及聯誼活動

三、協助科友參與校友會各項活動

四、規劃並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各項活動

第十一條:本章程經電子科友會討論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