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沙鹿高工 68 週年校慶運動會創意進場實施辦法
一、 實施目的:為培養團隊精神,鼓勵同學創新思維及行動,展現各班特色。
二、 實施時間:111 年 03 月 18 日(星期五) 三、 實施地點:本校大操場
四、 參加對象:一、二、三年級各班。五、 實施方式:
(一)請各班就其進場服裝(可含裝飾品、道具)、動作,發揮「創意」思維予以變化,以展現班級特色。
(二)本校跑道為 PU 材質,請勿使用燃燒類各式器材,如沖天炮等等。進場時,除公差勤務外,同學應全部參與。
(三)表演前,各班請事先準備音樂 CD 並指派 1 名播放同學負責到司令台旁集合,依序播放音樂。
(四)到達司令台時,各班應停留約 45 秒,展現各班創意及活動內容。
(五)評分方式:
1、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分數比率 |
備註 |
創意 |
30% |
需附 100 字以內主題說明(校慶當日由司儀口頭介紹)。 |
服裝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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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性別平等、 友善校園加分 |
20% |
是否具備環保、性別平等、友善校園精神。 |
精神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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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掌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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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項成績評比,錄取全校前三名;前三名發給錦旗,班級主要負責同學(3 到 5 位),請導師提報其名單,由訓育組統一簽獎小功乙次。
3、綜合職能班以聯隊方式進場,分開計分,若表現優良,頒給「青春活力獎」。
4、同分時以評比項目,比重大者依序決定名次。再無法決定,則徵詢評審意見決定名次。
5、敬邀各處室主任評分。
六、所需經費:各班創意進場部分,由各班自行負擔。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及規定得隨時另行更正或補充。